在黑暗的欧洲中世纪(指公元5世纪到15世纪之间),酷刑通常是被用于犯人的逼供,供出同谋或是犯案的细节。根据犯人的罪行、性别与社会地位,执刑者会对其执行不同的刑罚。老练的执刑者会使用各种方式和工具,尽可能地延长犯人的生命,让他感受到极端的痛苦。很多囚犯在死刑执行前会被酷刑折磨,供出更多有用的讯息。
5..碎轮(Breaking Wheel) 也被称为凯瑟琳轮(Catherine Wheel),用于折磨拷问犯人及公开执行死刑。 刑具的造型是一个配以径向辐条的大车轮。 使用方法:将犯人绑在轮子上,用棍棒或铁棒打断其四肢。轮子辐条间的空隙可以方便行刑者打断犯人的四肢。行刑后,犯人存活的时间不定,有些犯人在致命伤发作前可以存活数日之久。